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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30096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金 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靳云飞、胡锡云、郁红祥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靳云飞、胡锡云、郁红祥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