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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603726)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3726Langdi Group(603726)2025-04-28 13:06

浙 江 朗 迪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情 况 的 专 项 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应可慧女士、赵平先生、孙小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应可慧女士、赵平先生、孙小华先生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 及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均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亦未在公司、附属 企业或主要股东关联方任职。全体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 务往来、利益输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判断的情形。2024年度履职期间,独立董 事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所发表意见均基于独立专业判断,未受任何利益关联方影 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