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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603928Xingye(603928)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