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928Xingye(603928)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 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提出建议,并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