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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603928Xingye(603928)2025-04-28 13: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