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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之后该议案经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 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按照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和时间 安排,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天健于 2024 年 11 月对公司进行预审, 并于 2025 年 2 月正式进场审计,于 2025 年 4 月初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同时,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51 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 他审计准则的要求,与管理层、治理层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就事务所及审计人员 独立性、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缺陷、审计工作方案、重点风险领域、 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