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称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