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瑞医疗(30076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4月)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的,则该等上市子公 司应当按照其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该等上市子公司涉及需公司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或可能对公司产 生影响的事项或信息,亦需遵守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要求及本制度相 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