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后应报公司批准。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或提供意见和报告; (六)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项,包括: 第 1 页 共 10 页 (一) 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