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四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四方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97 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 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499.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986.90 万元后,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