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罗飞先 生、王宏林先生、王晖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飞先生、王宏林先生、王晖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