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605277XINYA(605277)2025-04-28 16: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财政部解释第18号文"), 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 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 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 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