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 司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 露事务工作人员; (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