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亚明、陈林林、计时鸣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