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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成药业(002693)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含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 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本 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 30%以上时,股东会在 选举或更换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