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3008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