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飞(302132) -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 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其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五)公司下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重大事件的知 情人; (六)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