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00079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 召集人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 人职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内容。运营 考核管理部对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供工 作支持和服务,收集、提供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职权相关的资料,完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资本 运作、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