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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0007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000791GEPIC(000791)2025-04-29 08:2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指导、监督和评价公司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