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0007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 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 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