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001202)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 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或持有的表决权在审议某事项时受 到限制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 等效力和约束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持有人(以下称"债券持有 人")会议(以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 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 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