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0023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临时会议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 式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 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签到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 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第五条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及总经理;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及总经理。有紧急事项的 情况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前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以下形式发出: (一)定期会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包括以专人送出的邮件、挂号邮件、 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 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 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