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缘(603369) -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今世 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 东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