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以及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该所具 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经审 议同意聘任立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立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 在年审期间与立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