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 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 报告。立信所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在执 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对舞弊的考 虑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 致意见,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立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 计师的告知函,由于其内部工作调整,委派刘运刚先生接替兰河鹏先 生作为公司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发 布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编号:临 2025-00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