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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永智能(60389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03895Tianyong(603895)2025-04-29 16:37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 1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职责;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