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票据、信用证融资等。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等。 本制度中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 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 (二)公司原则上只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贷款并寻求担 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可与其他企业(一般为上市公司或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