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603887)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 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地香江")2024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2301 号),根据《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 说明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上述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是否准确,及是否需要就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及相关科目的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容诚会计师事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容诚会计师 事务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容诚会计师事 务独立于城地香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相信,容诚会计师事务获取的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