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 - 振江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对《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元正文) 2、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