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688041)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行为规范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 要股东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主要股东"指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 的股东,如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的,同时比照前述规定确定具体范围。 主要股东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主要股东行为,比照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一)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除外); (二)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三)第一大股东; (四)有关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主体。 主要股东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