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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 - 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鉴证声明(中文版)
000922JEMC(000922)2025-05-07 10:30

本声明基于对佳电股份参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的指导意见》《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 的指导意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简称《央企ESG指标体系》)、可持 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SSB)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2021版)》、深交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 编制》中有关社会责任的相关披露建议编制的ESG报告所开展的鉴证活动作出。佳电股份对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鉴证范围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中披露的关键数据 与信息。 鉴证依据 AA1000鉴证标准v3,鉴证类型和深度为"类型二,中度鉴证"。 独立鉴证声明 致: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各利益相关方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QC")受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