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一)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或预付款失去实际业务支 撑;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水平,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承担费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