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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688680HIUV(688680)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优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 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 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