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835892)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承义证字[2025]第 00094 号 致: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接受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的委托, 指派胡国杰、欧林玉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中科美菱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中科美菱股东和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名,持有中科美菱 68,628,288 股,均为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中科美菱股东。中科美菱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中科美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