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300804) - 广康生化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致: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 97 号 A-B 座 6 楼(601-603 房)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中国"特指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广康生化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 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