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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 -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895Chanhen(002895)2025-05-09 11:30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的委托,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川恒股份如下承诺及保证: 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完整、真实、准确、合法、 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仅供川恒股份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川恒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具备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的主体资格,并对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