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 - 内部非公开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非公开信息保密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受公司董事会委派的公司内部非公 开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广大投资者的接待、咨询(质询)、 服务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 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播有关涉及公司内部非公开信 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涉及内部信息 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 传送。 第二章 内部非公开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四条 内部非公开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 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信息是指董事会办公室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报纸或网站上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