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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 -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 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 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 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预案以及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