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603889) - 新澳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 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