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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尔康(60320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5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 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 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l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