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000733) -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 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列席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 添大道北段 268 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现场表决 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 大会的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议案、表决票和决议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 说明,列席了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