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688088)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 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虹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说明 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 律、法规)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