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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600803ENN-NG(600803)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 业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 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绩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