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兰黄(0009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