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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0022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002244Binjiang Group(002244)2025-05-19 11:4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