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30014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 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