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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300149ChemPartner(300149)2025-05-19 11: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定和 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 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必须过半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由董事会委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