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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
300149ChemPartner(300149)2025-05-19 11:36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5 月修订)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 至少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一名。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首席执行官 (CEO)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公司董秘办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