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3009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