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的专项核查意见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纳思达")拟 以现金交易的方式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 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 向 Xerox Corporation(施乐公司)出售 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美国利盟)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受上市公司委托,担 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次重组系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 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东方证券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 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核查内容 (一)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 ...